项目名称 |
扶绥县扶南大道龙头路口和那密路口及上龙路口绿化亮化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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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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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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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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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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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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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拟对扶南大道龙头路口、那密路口及上龙路口三个重要路口实施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主要进行土方整理、地形调整、栽植绿化苗木草坪,并结合现场现状特点新建铺装等设施,总绿化面积约为20644平方米;亮化工程拟安装约80盏照树灯和1324米灯带;道路工程拟在上龙路口北侧增加一条右转专用车道,道路长约166米,路面宽11.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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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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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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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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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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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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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伍万叁仟零捌拾捌元玖角柒分(¥******.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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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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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覃爱鲜(注册编号:桂******7578 ;身份证号:452226********3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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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成景福(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5)******; 身份证号:452226********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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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小学附属设施工程; (2)和美巷建成区内道路污水管建设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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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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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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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叁万壹仟肆佰壹拾陆元零捌分(¥******.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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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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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汤程(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452331********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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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雷应升(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452424********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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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镰里柑橘产业路》新建;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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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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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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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伍万伍仟捌佰贰拾元肆角叁分(¥******.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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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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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晓玲(注册编号:桂******5309;身份证号: 45051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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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宏华(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0)******;身份证号:450603********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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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漠阳江东河大桥和漠阳江西河大桥建设工程; (2)上思县防洪大道建设项目; (3)凤岭南路三岸住宅片区路网二期工程—经二路。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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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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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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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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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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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扶绥县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